在影视剧项目方面,湖里区影视企业已立项或出品各类影视作品124部。今年,包括《无人目击》《鹭岛春潮》《星火耀天明》等闽派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项目在内的34个“湖里出品”项目正有序推进中,占厦门市储备在拍、在谈及筹备创作等电视剧、网络剧项目的三分之一。在影视取景拍摄方面,湖里区进一步完善影视剧协拍机制,推动公共资源协拍服务规范化、流程化、透明化。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因此,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根据行为的严重性,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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