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25381.6元、罚款13353816元。对涉案人员及其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相关违规行为将进一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无限期暂停涉事公司在京所有演出活动。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九州建元(北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主要负责人张颂华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申请人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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